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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個體工商戶,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:
步:個體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體攤商,應先辦理名稱預先登記。
1.咨詢后領取并填寫《名稱(變更)預先核準申請書》,同時準備相關材料;香港、澳門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,應提交身份證件及身份核證文件。
2.遞交《名稱(變更)預先核準申請書》,等待名稱核準結果。
根據《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個體工商戶名稱應由行政區劃、字號、行業、組織形式依次組成,例如:行政區(如:**區)+商號(如:**)+行業性質(如:商務服務)+組織形式(如:中心)。
3.領取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,同時領取《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》;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(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《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》),辦理相關審批手續;
第二步:遞交申請材料,材料齊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等候領取《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》;
第三步:領取《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》后,按照《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》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。